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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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工傷僱員復康先導計劃」
先導計劃對工傷僱員及僱主均有裨益- 私家復康治療,公立醫院收費
- 無需輪候公立醫院服務
- 把握復康治療的黃金時機,盡快康復,避免工傷變成長期傷患
- 早日重投工作,維持生產力
除因工傷以致肌肉骨骼受傷外,患上《僱員補償條例》訂明並與肌肉骨骼有關的職業病(包括手或前臂痙攣、手瘍、膝瘍、肘瘍、手或前臂腱鞘炎,以及腕管綜合症)的僱員亦可參加先導計劃。在公立醫院骨科已約期/接受骨科治療的工傷僱員可以參加先導計劃。僱員在參加先導計劃期間,其公立醫院的骨科門診診症約期只需延後,直到他們在醫療上達至最大程度的改善。僱員其後仍可按需要在公立醫院骨科繼續接受治療。由於已接受或已安排接受醫院手術的工傷僱員通常在手術後需接受住院治療及由主診醫生繼續跟進,所以他們一般並非先導計劃的服務對象。然而,已接受醫院手術的受傷僱員如因公立醫院復康及跟進治療的輪候時間較長,或考慮到先導計劃較密集的復康治療及個案管理服務有助他們早日康復和重投工作而想參加先導計劃,受傷僱員可獲安排面見個案醫生進行臨床評估,經確定適合在先導計劃下接受治療後可參加計劃。為避免重複使用公共資源及影響先導計劃所提供復康治療的成效,在僱員參加先導計劃期間,由公立醫院提供有關其工傷並由先導計劃涵蓋的診症、復康治療和檢查服務,均需要取消或延期。先導計劃提供的服務是因應個別工傷僱員的傷患和康復情況而定,服務一般會提供至個別僱員在醫療上達至最大程度的改善(即僱員獲醫治至傷勢痊癒或傷患已不能透過治療進一步復原)及復工時。如僱員在醫療上達至最大程度的改善但仍未復工,先導計劃仍然會提供不超過兩個月的跟進服務。有關醫療上達至最大程度的改善屬個案醫生根據工傷僱員的康復情況作出的專業醫學判斷。有些參加者的傷患在醫療上達至最大程度的改善後,其身體狀況可能仍需接受後續治療,例如就一些殘餘症狀(例如疼痛)接受紓緩治療,或因其他非工傷引致的病患進行相關的治療。先導計劃的個案醫生會按個別僱員的情況向他們提供轉介信,以便到公立醫院繼續接受相關的治療服務。先導計劃下所收取的復康治療服務費用與公立醫院收費相同。僱員其後可按《僱員補償條例》向僱主索還相關的復康治療服務費用。僱主應遵守《僱員補償條例》的規定,盡快向勞工處處長呈報工傷個案,讓合資格的工傷僱員及早參加先導計劃,接受復康治療。勞工處和工傷復康辦事處會根據已呈報的工傷個案,初步識別合適的工傷僱員,然後聯絡他們介紹先導計劃。工傷復康辦事處會跟進參加手續。合資格的工傷僱員如欲參加先導計劃,須於遭遇工傷當日起計6個月內盡早向工傷復康辦事處確認希望參加先導計劃。(電話:2293-7000)若工傷僱員懷疑僱主未有向勞工處處長呈報其工傷意外或指明職業病,可直接聯絡勞工處僱員補償科,地址及查詢電話如下:- 僱員補償科綜合處理組地址: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0樓1007室
- 僱員補償科其他辦事處地址:請閱覽勞工處網頁
- 查詢電話:2717-1771(此熱線由「1823」接聽)
參加先導計劃不會影響工傷僱員在《僱員補償條例》下的權益。換句話說,工傷僱員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可獲得的法定補償(包括「工傷病假錢」)、職業醫學組的病假跟進手續,以至「判傷」安排等都與其他工傷個案無異。工傷僱員可選擇先導計劃下的醫生及其他復康專業人員。為方便復康治療,我們建議工傷僱員選擇就近自己居住地點的診所或治療中心。有關服務地點的詳細資料,請閱覽復康網絡。 -
關於「工傷復康辦事處」
在惡劣天氣警告/黃色或紅色暴雨警告信號/1號或3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發出時- 一般而言,工傷復康辦事處會如常服提供服務。
在8號熱帶氣旋警告預警信號發出時- 一般而言,工傷復康辦事處會維持運作至8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發出。
在「極端情況」公布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發出時- 一般而言,若「極端情況」公布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在服務時間前發出並在服務時間開始時仍然生效,工傷復康辦事處將會延後開放。若有關信號在辦公時間內發出,辦事處則繼續開放。
在上述情況下,請於本網站查看有關服務安排的最新公告。在一般情況下,辦事處會在8號或以上熱帶氣旋信號、「極端情況」公布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取消後的2小時內恢復辦公,但上述警告信號如在辦公時間結束前2小時內取消,辦事處當日便會繼續暫停辦公。在上述情況下,請於本網站查看有關服務安排的最新公告。有關服務安排會因應各診所/治療中心/影像檢測服務中心/電診斷檢測服務中心的情況而有所不同,詳情請直接聯絡相關診所/治療中心/影像檢測服務中心/電診斷檢測服務中心查詢。